
天麻(产品)
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 elata B1.)的新鲜或干燥块茎。
点状横环纹
由潜伏芽排列而成的多轮点状横纹。
容许度
人为规定的一个低于本等级质量要求的允许限度。
分级及感官指标
鲜天麻分级及感官指标见表1、表2,干天麻分级及感官指标见表3。
表1 鲜天麻感官指标
品种 | 性状 | 颜色 | 长度 | 直径 | 螺环纹 |
红天麻 | 长条形或长椭圆形,较细长,尾部尖 | 黄白色 | 9~14cm | 3~5cm | 细且密,一般为14~18节 |
乌天麻 | 椭圆形,短粗,稍扁 | 黄棕色 | 12.5~13cm | 5~5.5cm | 一般为9~16节 |
杂交天麻 | 长椭圆性,尾部稍尖 | 黄白色或 黄棕色 | 9~14cm | 4~6cm | 较细,一般为11~15节 |
表2 鲜天麻分级指标
项目 | 等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统麻 | ||
单个重,g/个 | ≥200 | ≥150 | ≥75 | <75 | |
外观 | 性状 | 长椭圆形或长条形,点状横环纹排列整齐 | 不属于一、二、三级,均属此级 | ||
创伤、病斑 | 无 | 有 | |||
色泽 | 表面黄白色至黄棕色 | ||||
霉变、虫蛀 | 无 | ||||
杂质,% | ≤3 |
理化指标
天麻理化指标(干天麻)见表4。
表4 天麻理化指标(干天麻)
项目 | 品种 | 指标 |
水分 | 红天麻 | ≤ 9.0 |
乌天麻 | ≤ 8.0 | |
杂交天麻 | ≤ 9.0 | |
总灰分 | 红天麻 | ≤ 4.5 |
乌天麻 | ||
杂交天麻 | ||
醇溶性浸出物 | 红天麻 | ≥ 15 |
乌天麻 | ||
杂交天麻 | ||
天麻素(C13H2O2) | 红天麻 | ≥ 0.35 |
乌天麻 | ≥ 0.30 | |
杂交天麻 | ≥ 0.45 | |
对羟基苯甲醇(C7HO2) | 红天麻 | ≥ 0.10 |
乌天麻 | ||
杂交天麻 | ||
巴利森苷 | 红天麻 | ≥ 25.0 |
乌天麻 | ≥ 25.5 | |
杂交天麻 | ≥ 25.0 |
质量安全指标
天麻质量安全指标(干天麻)见表5。
表5 天麻质量安全指标(干天麻)
项目 | 指标 |
铅(以Pb计) | ≤5.0 |
镉(以Cd计) | ≤1.0 |
申(以As计) | ≤2.0 |
汞(以Hg计) | ≤0.2 |
铜(以Cu计) | ≤20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150 |
六六六 | 不得检出 |
滴滴涕 | 不得检出 |
黄曲霉毒素 | 不得检出 |
分级及感官指标
单个重
用感量为0.1 g天平称量。
外观
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商品麻的颜色、形状,数螺环数;用游标卡尺量商品麻的长、宽。
杂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301 杂质检查法的规定测定。
理化检验
水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0832水分测定法(第二法)的规定测定。
总灰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302 灰分测定法的规定测定。
醇溶性浸出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201 浸出物测定法下的热浸出法测定。
天麻素、对羟基苯甲醇总含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0512 高效液相色谱法的规定测定。
质量安全检验
铅、镉、砷、汞和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321铅、 镉、砷、汞、铜测定法的规定测定。
二氧化硫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331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法的规定测定。
农药残留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第五法)的规定测定。
黄曲霉毒素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四部》 2351黄曲霉毒索测定法的规定测定。
组批
在相同或者相近自然环境区域内,同一种植时间段内栽培,同一时间内采收的天麻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不超过1000包(件)。
取样
商品天麻取样方法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 四部》 0211 药材和饮片取样法的规定取样,总包(件)数不足5包(件)的,逐一取样;5(件)~99包(件),随机抽取5包(件);100包(件)~ 1000包(件),按5% 比例取样。每包(件)至少在2个 ~ 3个不同部位各取一份样品,每包(件)取样量100g~500g。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
交收检验
产品交收时应逐批检验,并签发质量合格证。
交收检验项目包括分级及感官指标。
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部分4. 1 ~ 4. 3条规定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生长环境、栽培和加工技术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两次交收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c)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d)其他需要型式检验时。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产品。
检验项目理化指标和质量安全指标中若出现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对该项目再次在同一批产品中抽样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各等级允许有10%低于规定单个重的范围,但在全批产品单个重差异不宜过于显著。若容许度> 10%,则降低一个等级。
标签、标志
标签上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地址、等级、批号等内容,并符合GB/T 191 的规定。
包装
包装材料应洁净、干燥、无污染,其质量应符合GB/T 34344的规定。
运输
应选择清洁、卫生、无污染、通风干燥、防潮的运输工具。鲜天麻运输要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
贮存
仓库应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货架离墙、离地不得少于20 cm,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贮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和养护,防止霉变、虫害、鼠害。